車行不穩又紅燈越線露餡 宿醉騎車被逮

圖說:臺北市文山第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許冠逸。

【報新聞特派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文山第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許冠逸於日前清晨巡經文山區辛亥路四段101巷口發現一名陳姓男子駕駛普重機,行車搖晃不穩且停等紅燈時超越停止線,遂上前進行盤查,言談過程中發現陳男渾身散發酒氣,許員遂對陳男施以酒測,酒測值達0.54mg/L,警方依刑法第185-3條酒駕公共危險罪將陳男移送法辦。

許多民眾認為前一晚酌飲酒類,僅需休憩一夜後體內酒精就代謝完成,惟因每人身體狀況不同,飲用之份量及代謝速度亦有不同,若體內酒精尚未代謝完畢仍駕車上路,便可能發生「無自覺酒駕」的狀況,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文山第二分局在此呼籲隔日有需要駕駛車輛,於前一晚飲酒應適量,以免有體內酒精無法代謝完畢之情事,因宿醉身體不適不應勉強開車,可尋求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等方式,謹記「宿醉不上路」莫有僥倖心態,不要等宿醉被逮才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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