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角色時報黃帷菕/高雄報導】苓雅分局於4月26日20時16分許接獲通報車禍,需要警方協助,警方遂派員到場。經瞭解係陳男(67年次)駕駛營業小客車沿正義路南往北直行,同向周男(87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於正義路旁停等打左側方向燈等候駛出,於上述案發時、地,陳男向右變換車道,右前車頭碰撞周男左側車身致肇事。
警方到場訪查周遭,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陳男變換車道未注意車前狀況,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仍待交通大隊分析研判。
苓雅分局呼籲,警方將持續宣導相關交通規則及安全駕駛觀念,並針對各項嚴重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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