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說明議員涉違建、賴副總統老家繳稅事由

【記者葉仁富/新北報導】針對綠營指控新北市府包庇新北市議員廖先翔及其父親蓋違建、占用國有地一事,新北市地政局表示,對於任何違規檢舉與陳情,市府皆依規定錄案,並依既有程序處理,絕不可能循私包庇,就如同處理前立委黃國昌占用國有地案、副總統賴清德萬里老家違建及用地爭議,不論涉及違規的人是誰,新北市府態度一致,就是依法行政,依既有SOP嚴謹辦理。

地政局指出,關於議員廖先翔所涉違規情形,市府後續將依媒體報導的地點,邀集中央國產署等單位前往會勘,釐清相關爭議。

《圖說》新北市地政局編定管制科長黎志偉說明有關綠營指控新北市政府包庇新北市議員廖先翔及其父親蓋違建、占用國有地一事。〈地政局提供〉
《圖說》新北市地政局編定管制科長黎志偉說明有關綠營指控新北市政府包庇新北市議員廖先翔及其父親蓋違建、占用國有地一事。〈地政局提供〉

此外,昨〈31〉日市政總質詢有議員詢問賴副總統位於新北市萬里區老家,沒有設立房屋稅籍、未依法繳稅,賴副總統辦公室稍早指稱該屋過去曾經繳過房屋稅,不要再選舉操作起舞、混淆視聽乙事,新北市稅捐處說明如下:

本案房屋據報自92年完成,迄今未申請建照、使照,為未辦房屋所有權登記之建物。房屋所有人應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於房屋建造完成或有增建、改建、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設籍。

案經新北市稅捐處調閱相關稅籍底冊,確無該屋稅籍資料,稅捐處至今亦未接獲房屋所有人申報設籍資料。市府財政局應議員議會質詢,依現行查得資料,據實回應,並無混淆視聽之情事。至於賴副總統辦公室昨日指稱,該屋過去皆有繳交房屋稅,應請房屋所有人可提供稅捐處相關繳納證明等資料憑辦。

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對逃漏稅有明確定義,係指納稅義務人故意或無意中違反稅法規定,以致未繳或少繳應繳的租稅的行為。房屋有新建、增建、改建等,而未依法向稅捐機關申報,確屬逃漏稅行為。在此呼籲,房屋所有人應儘速依法向稅捐處所轄分處申報設籍,履行國民應盡之納稅義務。

另土地漏繳地價稅部分,稅捐處依稅捐稽徵法第21條規定,已於今年10月18日按一般用地稅率開徵112年地價稅,並補徵107年至111年漏繳地價稅。

原始新聞來源 新北市府說明議員涉違建、賴副總統老家繳稅事由 臺灣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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