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5月間破獲販毒案件後持續向上溯源,發現在六甲地區販賣毒品且擁槍自重之施姓男子(45歲),可能將槍毒藏在住居所,遂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經專案人員多次跟監埋伏蒐證,確實掌握犯嫌住居所、交通工具,見時機成熟隨即聲請拘票及搜索票,在6月下旬多處同步執行搜索拘提,於施姓犯嫌住所,查獲非制式手槍2支、彈匣3個、子彈22顆、毒品海洛因1包(毛重1.15公克)、安非他命5包(毛重共44.11公克)、毒品咖啡包11包(毛重共37.24公克)、依托咪酯煙油575公克及防彈背心、手銬、電鑽等證物,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施嫌生性多疑、晝伏夜出,經常變換住所及交通工具,專案人員為確實掌握犯嫌動向及不法情事,不畏辛勞跟隨犯嫌生活作息埋伏跟監蒐證,加上及時展開查緝行動,終能起獲藏放於隱密處之非制式手槍及毒品等證物,防止重大治安事故發生。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李宏倫表示,將持續查緝非法槍械及各式毒品,積極向上溯源,阻絕非法槍毒來源,以有效淨化社會治安。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to view 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