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蔡姓男子(94年次)與友人日前深夜在夜店飲酒後駕車離開,途中遭臺中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員警攔查。蔡男聽見員警鳴笛示意路邊停車,情急之下竟直接跳到副駕駛座,企圖掩飾開自己是駕駛的事實;未料因過於緊張,忘記將檔位打入P檔,導致車輛失控緩緩前行,沿途擦撞5輛停放於機車格內的機車及1部自小客車後才停下。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喝止,一打開車門,赫見蔡男整個人「坐」在副駕駛座乘客身上,形成「男男交疊」的誇張畫面,蔡男與友人眼見跑不了,只能乖乖下車接受盤查。
經查蔡男稱稍早在夜店喝了一口調酒,原欲駕車前往附近超商購買飲料後等待代駕,不料行經大觀路與向上路口,發現巡邏員警緊跟其後,擔心酒駕遭查緝,竟異想天開跳到副駕駛座,企圖製造不是他開車的假象,卻因緊張忘記將車輛停妥,釀成擦撞事故。更令人尷尬地是,員警現場對蔡男酒測,酒測值0.09 mg/L,未超過法定標準值,且其後續通過測試觀察紀錄表,但因其危險駕駛行為,訊後依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分局長陳祥麟呼籲民眾,一旦飲酒請找「代客駕駛」或指定駕駛,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以免釀禍害己,警察將持續強化取締酒駕執法能量,保障用路人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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