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警落實巡邏勤務查獲非法傾倒廢棄物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庄分駐所於114年7月10日執行10-12巡邏勤務,於11時許行經南庄鄉縣道124線35.3公里處,發現一名男性駕駛自用大貨車將土石傾倒於邊坡,同車人員則在旁查看,警方立即上前詢問及瞭解。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警方發現未攜帶清運聯單,經查呂姓駕駛(88年次)與同車洪男(59年次)為營造廠員工,係承包苗栗縣政府工程處土石崩塌清運工程,因便宜行事未將土石送往指定之地點存放而就近棄置,故立即通報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派員到場共同稽查及採證後,警方將駕駛呂男與同車洪男帶返所製作筆錄,全案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46條移請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違法棄置廢棄物影響民眾身體健康、財產、環境土質及水源甚鉅,是警方查緝重點工作,警方絕不容許有不法分子任意傾倒廢棄物,破壞本縣好山好水,業者與民眾應發揮公德心,勿心存投機或僥倖進行不法行為,若有查獲廢棄物違法棄置行為,將會同環保單位嚴查依法究辦絕不寬貸。藉此呼籲鄉親,若發現疑似非法傾倒廢棄物行為者,請立即撥打110電話,警民合作為全體生活環境共同付出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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