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於114 年5 月 31 日 9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於苗 124 線 47公里處發生行車糾紛,見一名黑衣男子持刀追砍另一名橘衣男子,警方獲報火速趕往現場,只見被害人頸部鮮血直流,警方立即協助救護人員將傷者送往大千醫院急救並聯繫家屬,而警方到場時犯嫌已逃離現場。
案發後本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循線追查知悉犯嫌身分後,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同(31)日下午 15 時 30許在苗栗縣頭份市拘提游姓(42 年次男性)犯嫌,並執行搜索,查扣作案衣著等證物,全案依涉嫌殺人未遂罪偵辦。

經警方調查,雙方因行車糾紛引發口角爭執,游嫌一時氣憤持刀朝被害人刺擊,導致被害人身中 3 刀,左頸、左臉、左小臂有明顯刀傷,所幸送醫急救後無生命危險,而游嫌於事發後持續騎乘機車一路往北至苗栗縣與新竹縣交界處將車輛棄置於路邊後,才搭車返回頭份住處。
大湖警察分局長黃文智呼籲,暴力不能解決問題,請民眾遇到糾紛應保持理性,冷靜應對,並尋求正當管道解決問題,切勿逞一時之快而做出違法行為,若糾紛難以平息,務必撥打110 報案專線請警方到場維持秩序,以避免滋生事端,同時維護民眾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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