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4年4月21日14時29分許 ,接獲尖山郵局報案稱有疑似詐騙案件,尖山派出所副所長劉澤羽與警員王于嘉立即前往處理,發現李姓老嫗(47年次)正欲提領新臺幣85萬元。
渠向警方稱提領鉅款係為購買土地,惟警方詢問是否知悉賣方聯繫方式、投資地段與價格,渠均無法正確答覆,亦不願將手機LINE對話內容供警方瞭解詳情。
經員警及行員細心查證耐心勸說,告知同類型詐騙案層出不窮,始恍然大悟打消提款念頭,老嫗非常感謝警方及銀行人員幫他保住積蓄
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民眾應提高警覺防止詐騙,民眾如有接獲不明人士要求匯款或交付現金,這些均為詐騙集團之慣用手法,遇有上述狀況切勿緊張焦慮,應冷靜面對謹慎求證,並依照防詐騙三步驟「1聽2掛3查證」防詐口訣,迅速撥打110報案電話或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免一時失察,淪為詐騙集團的覬覦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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