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助眼疾母親摸索迎回愛女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一分局民權派出所巡佐盧文祥與警員陳毓倫於114年3月22日21時30分許,接獲報案稱西區向上路一段有一名女子獨自徘徊、自言自語長達4至5個小時,需要警方協助。員警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見該女子神情恍惚,言語混亂,經多次詢問僅能獲得零散資訊,無法確認其身分與住家地址,警方為確保安全,決定先將她帶返派出所安置,經查發現她已被母親報案為失蹤人口,最終警方更親自護送她返家,讓母女團聚。
經了解,該名楊姓女子(62年次),其母親於當日18時53分已至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報案,表示女兒失蹤,請求警方協尋。本分局於尋獲後,立刻聯繫楊女母親,得知她罹患嚴重眼疾,無法親自來派出所接回女兒,且相當擔憂女兒狀況,警方為確保安全,決定親自開車護送楊女返家,並在途中不斷與她聊天,穩定其情緒,確保狀態無虞。

當警車駛抵北區住家時,楊女母親摸索著走出家門,雖然視力受損,但仍緊握女兒雙手,聲音顫抖地向警方道謝:「真的太感謝你們了!我眼睛不好,根本沒辦法出去找,要不是你們,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警方也溫暖安撫,提醒母女彼此照顧,並建議家屬可提供緊急聯絡資訊或申請愛心手環,以防止類似情況再發生。
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啓南表示,警方除了維護社會治安,也十分重視民眾安全,尤其針對需要特別關懷的族群,會積極提供協助,讓每位市民都能安心生活,也呼籲民眾如發現可疑人士或疑似走失者,應立即撥打110報案,讓警方能夠及時伸出援手,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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