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性騷擾案件一直是民眾非常關心的議題,花蓮縣警局婦幼警察隊統計,113年所受理41件性騷擾申訴案件,其中以乘人不及抗拒,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等身體隱私部位之方式騷擾17件最高;以電話、網路通訊,傳送猥褻文字、聲音、照片或影像之方式騷擾8件次之;而被害人與行為人兩者為陌生關係案類有13件;如以年齡分析,被害人未滿18歲案件有10件。可見未成年兒少遭不當性騷擾情形仍時有發生。為了持續宣導性騷擾防治,婦幼警察隊特別與財團法人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花蓮家扶中心合作,辦理性騷擾防治與性影像犯罪宣導座談,由該隊宣導講師與家扶中心社工、行政人員分享性騷擾法規實務應用及案例,另外也針對該中心安置青少年加強宣導性影像犯罪及預防詐騙等議題。

婦幼警察隊表示,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規定「除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均屬性騷
擾,包括「肢體性騷擾」、「言語性騷擾」、「偷窺偷拍」、「跟蹤與不當追求」及「傳送色情/私密影像」等,都是常見性騷擾的樣態,如不幸遭遇他人性騷擾,應保持冷靜、勇敢拒絕,並向身邊的民眾求助,在安全無虞下,可伺機記下性騷擾發生之人、事、時、地、物,並逕向鄰近派出所等警察機關尋求協助。
婦幼警察隊表示,家扶中心主要提供貧困兒童少年家庭扶助、兒童少年保護及兒、少家庭寄養等服務事項,與警察機關辦理兒少保護、婦幼案件業務都有相關,同屬婦幼工作第一線的夥伴,除了面對案件時齊心協力外,也透過本次宣導座談及實務案例分析,分享彼此婦幼兒保工作的心得,建立更佳的溝通管道。此次宣導講師也藉此機會,宣導假投資真詐騙等反詐騙及婦幼安全相關訊息,讓該中心工作夥伴認識及了解如何預防詐騙,一般民眾也可搜尋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儀表板」及Youtube頻道「NPACareU婦幼抱抱」等網站,吸收最新反詐騙訣竅、案例及熱門婦幼議題,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兒少,避免被害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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