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重罰魚飼料業者聯合漲價 行為違法影響市場競爭

決議對五家業者分別裁罰:全興公司400萬元、大成公司300萬元、福壽公司及泰山公司各200萬元、漁大公司100萬元,共計新臺幣1,200萬元。圖/公平會
決議對五家業者分別裁罰:全興公司400萬元、大成公司300萬元、福壽公司及泰山公司各200萬元、漁大公司100萬元,共計新臺幣1,200萬元。圖/公平會

公平會近日對魚飼料業者聯合調漲價格的行為開罰,涉及的業者包括全興飼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漁大實業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根據調查,這五家業者於111年6月10日同日發出漲價通知,並同步調漲低蛋白魚飼料每公斤1元、高蛋白魚飼料每公斤3元,因涉嫌聯合行為遭公平會裁罰。

公平會指出,經查證後發現,上述五家業者的經營條件與成本結構各不相同,且111年1月至5月期間各項魚飼料原料成本增加的幅度亦不一致,然而最終卻選擇相同的漲價金額,違反市場競爭的經濟合理性。此外,這些業者本可依市場狀況提出不同的調漲方案,藉由競爭機制爭取客戶,但最終卻未見有業者選擇緩漲或提供較低的價格以吸引市場,顯示其行為違反公平競爭原則。

圖/公平會
圖/公平會

公平會進一步說明,除了高、低蛋白魚飼料價格調漲幅度完全一致之外,這五家業者的漲價通知均發出於同一天。在競爭激烈的魚飼料市場中,若為獨立決策,發生完全相同的漲價金額與同步通知的機率極低。公平會審查業者提供的證據後,發現多數與事實不符,且排除是市場自發性平行行為的可能性。因此,經過綜合查證,公平會認定此五家業者合意聯合調漲魚飼料價格,足以影響市場供需機能,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公平會於114年3月5日召開第1741次委員會議,決議對五家業者分別裁罰:全興公司400萬元、大成公司300萬元、福壽公司及泰山公司各200萬元、漁大公司100萬元,共計新臺幣1,200萬元。

公平會提醒,業者應依自身經營狀況獨立決定價格策略,切勿與競爭對手聯合調漲價格,以免觸法受罰。此外,公平會為鼓勵民眾檢舉違法行為,已大幅提高檢舉獎金,並提供寬恕政策,若業者曾參與違法行為,可主動向公平會申請減輕或免除罰鍰,藉此降低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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