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山興派出所警員陳嘉慧接獲民眾報案稱有1名老翁騎著電動輔助車停在193縣道53.5公里處,疑似需要警方協助。
警方到場了解後,該名陳姓老翁固定早上時段去鳳林鎮上購物加上行動較為遲緩不便,外出皆需依賴電動輔助車,出門前未注意電動車之電量,於回程時在193縣道53.5公里處發現電動輔助車耗盡電量無法再前進,警方便駕駛巡邏車先行將陳翁載返家後,再回原地幫忙將陳翁之電動輔助車沿路推回派出所充電,同時聯繫陳翁家人至派出所領回,最終順利地將陳翁安全送返家,陳翁家人對於警方能及時提供協助,並護送老人家返家免遭意外,頻頻致謝,深表感激。
鳳林分局長江世宏表示,警察是人民的保母,在民眾需要幫助竭盡所能給予協助是職責所在,期許每位同仁都能保持對工作的熱情,提供民眾最即時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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