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太平分局於今(23)日晚上7時50許獲報,「本轄中興路有自小客車與機車發生糾紛案件。」經現場員警瞭解,詹姓男子(98年次、未成年)附載乘客蔡姓男子(98年次、未成年)於太平路、永義路口停等紅燈,待號誌變換綠燈時,後方自小客車吳姓男駕駛(64年次)起步時疑擦撞機車後方,惟未留置現場逕行離去。
詹姓男子見狀追至自小客車右側,並要求停車處理,結果卻遭撞擊至路旁,吳姓駕駛自稱「行駛時聽見途中有人叫他,欲靠右停車,一時踩錯油門撞上機車所致。」本案造成詹姓男騎士手腳擦挫傷,送長安醫院包紮後,無生命危險。另吳男及機車蔡姓乘客均無受傷,三人經無飲酒情事。事後機車騎士及家屬提告,全案朝向殺人未遂、傷害及毀損等罪嫌偵辦。另詹姓少年無照駕駛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最高可處新臺幣18000元。
台中太平分局呼籲,民眾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遇有事端或是糾紛宜保持冷靜理性,勿一時衝動觸法,警方不容許脫序或違法情事發生,均將依法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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