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計程車農曆春節運價調整方案。 (圖/記者張建奎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張建奎/新竹報導】
新竹市計程車114年農曆春節運價調整方案比照113年農曆春節期間實施標準,加成計費期間自1月24日至2月2日(大年初五)共計10天,運價按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三成。
新竹市政府體恤計程車駕駛於春節期間載客之辛勞,且為避免業者於春節期間向乘客隨意加價喊價,造成乘客權益受損並產生糾紛,依例於113年12月25日邀集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市監理站、新竹縣政府、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計程車駕駛業職業工會代表及新竹市警局等相關單位研商今年農曆春節計程車運價調整相關事宜,決議比照113年春節期間實施方案,自1月24日零時起至2月2日(大年初五)24時止,共計10天,運價照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三成。
交通處表示,春節期間,計程車駕駛放棄休假,犧牲陪伴家人的時間,為社會大眾提供疏運服務,因此調整運價以體恤其辛勞,春節費率調整方案延續往年標準,並於節前加強宣導,避免產生收費爭議。
交通處提醒,乘客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收費加價措施,市府特印製中、英、日、韓四國語言收費說明,供計程車駕駛張貼於車廂後座,協助乘客清楚了解加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