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盜性侵重刑犯江昱賢保外就醫趁隙逃亡再度連續犯下2起強盜性侵案 竹監說明如下


▲強盜性侵重刑犯江昱賢在新竹監獄服刑期間利用保外就醫期間逃亡並再度犯案連續犯下2起強盜性侵案。 (資料照)

【亞太新聞網/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強盜性侵重刑犯江昱賢在新竹監獄服刑期間,因病獲准保外就醫,5月間病情穩定,獄方依規定通知向新竹地檢署報到、回監服刑,未料江某趁隙逃亡,逃亡期間再度犯案連續犯下2起強盜性侵案,竹監表示,已全面檢討,全案說明如下:

一、 本案江姓受刑人犯強盜等罪、刑期19年8月3日,獲准保外醫治時殘餘刑期剩4年6月1日,累進處遇晉至1級,於110年11月符合法定要件開始陳報假釋,最近1次假釋陳報日期為113年10月。因江員病情嚴重經台大新竹分院多次診治,醫師評估其病況複雜且有多重病因,亟需返回其原治療醫院由原主治醫師進行治療,否則恐將有下肢癱瘓危險。本監經衡量其殘餘刑期、病況、醫療需求,且已進入準備復歸社會之陳報假釋階段。為顧及其健康醫療權益並避免其下肢癱瘓,爰陳報保外醫治獲准後,於113年11月4日起保外出監,進行開刀手術及一系列抗生素療程及復健治療。本監對於江員不知珍惜國家給予之醫療照護機會且毫無悔悟及自重,而再犯刑事案件表達譴責。

二、 本案保外醫治的訪查、病況評估、通知其報到執行及其屆期未報到執行之通報及處理,本監均有依相關規定辦理。惟基於社會道義與顧及民眾情感,本監仍難卸責,發生此一憾事,本監對社會大眾表達深切歉意。

三、 經查本監衛生科訪查人員於5月間評估江員病況已有改善並經向主治醫師確認後,於5月22日發文函請江員於6月3日向地檢署報到返監執行,並副知地檢署知悉。惟江員屆期未報到返監,本監已依規定函請新竹地檢署依權責辦理傳喚、拘提或通緝。然江員竟於6月21、22日再犯刑案,為此本監對其犯行表達遺憾。

四、同時,本監於知悉本案後,立即針對以下幾點進行保外醫治業務研討及策進:
(一) 強化與轄區警分局之聯繫,以協助監管。
(二) 除定期訪查外,增加不定期訪查人員、方式及人力。
(三) 提高訪查次數、面向及深度。
(四) 強化保外醫治受刑人及其家屬之聯繫與方式。
(五) 廣納醫療及安養機構專業意見。

鑑於本案影響社會治安及民眾人身安全,為求未來處理過程能有更周延及精進之作法,本監已慎重針對本案進行深入檢視及研討,期能藉由前述相關策進作為,更精進落實相關訪查及動態審查機制,提早預警發現及掌握違常情況,以即時妥處。

想讓品牌在新聞媒體曝光? 立即點我加入官方LINE@免費諮詢

相關新聞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