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實習生的勞動保障再向前邁進一步。民眾黨立委麥玉珍長期關注專科以上學生在實習期間的安全與權益,針對先前產學合作僑外生在實習期間遭遇意外事件,麥玉珍多次在立法院進行質詢,並邀集教育部與勞動部召開協調會議,積極督促相關部會正視制度漏洞。
如今,政策終見成果。教育部於6月23日正式公告《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其中明確訂定實習期間的保險保障機制,包含學校與合作機構各自應盡的保險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 各校應為實習生投保「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以保障意外事故發生時的基本權益。
2. 若實習生於合作機構有實際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則合作機構應依法辦理包括勞健保、職災保險、就業保險與提繳退休金等完整保障措施。

麥玉珍強調,實習生不是廉價勞工,也不該因為「學生身分」就被剝奪應有保障。她認為,讓學生能安心參與實務訓練,是產學合作制度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更是政策設計應有的正義與溫度。
「很高興部會願意聽見立法院的聲音,這是落實立法監督與行政職責的重要成果。」麥玉珍表示,會持續關注法規後續通過與落實情況,為實習生爭取更完整的工作環境與制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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