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4年3月3日10時18分許,接獲玉山銀行頭份分行報案稱有疑似詐騙案件,頭份派出所警員黃弘、實務訓練生黃薇妮立即前往處理,發現王姓女子(89年次)欲匯款新臺幣20萬元整。
警方到場瞭解,渠稱欲開立外幣帳戶,並匯款投資外商公司,惟其說詞反覆,亦不知該公司相關資訊,經警方與行員耐心勸說後,始驚覺遭詐騙,成功阻止匯款未造成任何財損。
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民眾應提高警覺防止詐騙,民眾如有接獲不明人士來電稱,提供投資高額獲利或高報酬之管道,這些均為詐騙集團之慣用手法,請依照防詐騙三步驟「1聽2掛3查證」防詐口訣,迅速撥打110報案電話或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免一時失察,淪為詐騙集團覬覦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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